秀山花灯广场位于重庆市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中和镇(市中心)闹市区。呈三角状·前门有李鹏的题词"秀山花灯广场"在广场入口拱形大门上刻有代表少数民族自治县秀山的民风习俗浮雕。大秀山花灯流传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它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发展于民国,辉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是一种集歌、舞、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
>▂< 秀山花灯传统的表演形式有两种。 其一:“耍灯”俗称“跳团团”。是由一旦(幺妹子)、一丑(花子)演唱民间小调的歌舞;有时增至三人、四人或六人穿插表演。 其二在秀山花灯中,设灯堂是带有浓厚传统仪式的表演活动。每年从正月初二开始,花灯班在出灯前设灯堂,供奉"金花小姐"、银花二娘"神位,由灯师傅点燃香烛、烧纸钱敬奉花灯神,祈求、保佑跳
秀山花灯主要是在每年正月初二开始表演,至正月十五结束,十六以后叫“厚脸灯”。秀山花灯,流行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民俗活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国政府提倡“新文化运动”,给秀山花灯带来了发展机遇,花灯戏在这一时期初具雏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发展秀山花灯,进行了多次收集、整
秀山花灯源于唐宋,兴于清朝,是一种集歌舞、戏剧、民间吹打为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秀山花灯格调新颖、歌舞动人、旋律优美,是汉、土、苗各族人民喜爱表演艺辞灯是每年正月十五晚,花灯班在河边坝子举行辞灯仪式,祭拜神灵,演唱《送灯调》由掌调灯师傅领唱春节期间演唱的花灯曲调,焚烧花灯及神位,并将跳灯人的衣服从火
一、前言秀山花灯是一种以传统民间艺术为核心的民俗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浓郁的民间审美情趣,于2006年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非遗”归属的角度,秀山抢救、保护秀山花灯,对于丰富民众文化生活,促进土家族民俗音乐舞蹈艺术及其历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传承保护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0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